Monday, June 11, 2012

小路述说

原本这个时候,该是我述说这次出走香港的经历,但由于格友们的关心,我决定和大家先分享我的伤心事,之后才和你们分享我的六天香港自由行。 *^_^*

三个星期前,我在新加坡的某个购物中心遗失了刚买了一个月的新手机,新手机里有我旧手机的记忆卡,记忆卡里有很多珍贵的照片,时间无法让我重拍,你们说: 我伤不伤心呢? 呜呜呜。。。

我虽报了警,也知道是谁拿了我的手机,但无奈最终还是找不回我的手机,为了给犯案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,这里我就不便透露详情,犯案者也赔了另一只一模一样的新手机还给我,但我还是很心疼那些能让我保住回忆的照片,还有一些朋友的联络号码,由于之前我没有上网替手机注册“信儿乐”(Sim Alert),所以要找回手机的机会是等于零机会了。哎。。。

在此,我要告知大家,现在的“死骂疯”都有一些防盗功能,如果你是拾到别人的手机,千万不要占为己有,以免惹上官司,留下案底,留下遗憾。

好了,接下来。。。我会更忙了,整理照片,还有七月的花园节,哎哟!时间不够用。

24 comments:

慧慧 said...

照片没了别伤心,曾经有人说过"眼睛才是最美丽的相机..把记得的都烙印在心里,随便一记就会记得的,才是刻苦铭心的.."
(借她的词句来安慰你:)

俳优 said...

天下间没有所谓的永恒

看得开一切都能放下

伍肆叁 said...

就如颠脑硬盘坏了,资料一下子全没了一样,很难过一个的。。。不过会随时间的流失而淡忘。。。放下吧。。。别哭,别哭。。。
下回543看到没人要的手机,会拣起来看,若有照像功能的,就放回原位,不拿就是。。。免得又多一个伤心的小路。。。
若发现是大哥大,不管三七二十一,拿走再说,将行吗?。。。哈哈哈哈。。。。

绿禾 said...

以后记得把手机的照片先储存在电脑,然后收在光碟里。珍贵的就洗出来,放在相簿里。
希望你的伤痛很快就会被时间冲淡,期待看到你香港之旅的欢乐照片。
对了,我在“回丽江途中”的帖中露脸了,可以去看看。期待看到你的样子,

小路 said...

谢谢大家的关心,我本人比较少拍照,我是怕朋友和家人的照片被滥用。我连人都放了,不给他留案底,还有什么放不下呢,只是需要多点时间来冲淡伤痛。

红菇 said...

心情好转了吗?别再想了。

新怡 said...

别太难过。

嘿嘿 said...

我的留言给吃掉啦!

嘿嘿 said...

喏,再贴:


就是啰,怎不买 S III!

迟点买,不就没机会遗失啰!嘎嘎嘎~

我也后悔买了Note!只差3个星期罢了。哼!

小路 said...
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.
小路 said...

红菇,谢谢关心!没时间想了。

新怡,谢谢关心!现在很忙, 忘了痛了。

嘿嘿,我买时,还没听说要出SIII嘛!

cindyq said...

原来小露露遇上了贼!还痛失了宝贵的生活记录,照片。
算了,经一事长一智,以后可要更加小心了。

来,准备上载香港行照片吧!等着咧~~

嘿嘿 said...

我很感兴趣你丢失手机的过程,能否写出来(泄出来也好),好让我们吸收经验,增进广闻!

快,别吝惜分享经验!

大家同意吗?

小路 said...

嘿嘿,我既然已经原谅了犯案者,就要给他留一条生路,我相信他只是一时的贪念,才会犯错。你要我在这里分享过程,不是等于公开了他的身份了吗? 还是你有什么好办法帮我找回那失去的记忆卡? 呵呵。。

小路 said...

cindy,还有待整理,因为很多要筛选。 哈哈。。

嘿嘿 said...

难道他是同事咩?你就当他叫家明,可以了嘛!

最后,再加“若有雷同,乃是巧合!”不就是了么!哼!酱简单了嘛!!!

我们要听故事!!!

Please……!!!

嘿嘿 said...

我也想知道“死码疯”注册了会有啥保障嘞!!!

P l e a s e …… !

P l e a s e …… !!

P l e a s e …… !!!

嘿嘿 said...

你要帮助我们预防“落失疯”(Lost Phone)啊!

P l e a s e …… !

P l e a s e …… !!

P l e a s e …… !!!

嘿嘿 said...

哎唷,Please到我好喘…………

小路 said...

嘿嘿,我的同事不会这样对我的啦!因为我对她/他们都很好。



我也想知道“死码疯”注册了会有啥保障。

嘿嘿,我的同事不会这样对我的啦!因为我对她/他们都很好。你可以到你购买手机的商店询问,包你有惊奇的答案,我现在的手机是三送的店员帮我弄的,比较有保障。

嘿嘿 said...

真不明白您到底是怎么丢掉手机的!?

哼!

很神秘咩?不能说咩?有不可告人的事咩?哇佬,酱不是做人做得很累?有苦难言,有话憋着,小心真的起笑啊!

嘎嘎嘎嘎嘎~~~

小路 said...

没有呀!我有跟我身边的朋友说呀,是她们教我叫犯案者赔我新手机的呀!你不用再挖了啦!我慢慢跟你分享我的快乐(香港之行),不开心的就让它随疯而逝吧!

嘿嘿 said...

哼哼,这岂不是成了下万世纪的千古疑案?哼,实在心有不爽,做回老本行,不打破砂锅誓不休!!!

绝对没放过你!!!

嘎嘎嘎嘎嘎~~~~~

嘿嘿 said...

咦,您改了文字咩? 感觉我突然明白您是怎么失去的了。

不过,还得八卦不了,到底是“他”还是“她”? 嘎嘎嘎嘎嘎~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