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December 27, 2012

罪魁祸首

今早从住家楼下的停车场驶出小路,正要转左出大路时(我有出信号灯),一辆脚车不像脚车,摩托车不像摩托车的东西,突然出现在我车的左边,吓得我赶紧踩下煞车器,骑士还大摇大摆的骑过马路的红绿灯,当我定下心来,想把那"恶不像"(二不像)连同骑士一起拍下来时,他已经不知所踪。 在途中,我想了又想,要是刚才我不小心撞到他,那肯定是我的错,但"最"魁祸首是谁? 我要说的是,他骑的不是脚车,因为太快了,如果他骑的是摩托车,但车头又没有车灯,骑士有没有驾照? 骑士还戴了一顶不像是头盔的帽子,不安全。骑士有没有给"死给他"(COE),有没有给路税,有没有。。。他应不应该出现在马路上等等。。。谁能回答我?哎哟!总之,撞到他。。。唯有自叹倒霉咯。

10 comments:

红菇 said...

小路,幸好你技术了得,没伤到人,去好好吃-餐,庆祝一下,快乐一阵!

伍肆叁 said...

小路,543猜想他应该是外牢,如巴士车长,裸理湿鸡。。。什么都没有,只有一条宝贵的命,ya buay si hor li 。。。幸亏你眼明脚快,给他留下。。。
天下事,很多时候有理说不清。。。
肥肠同意红菇说的,把差一点就要豁出去的钱,再加多一点点,请543和一窝蜂一起去吃一餐加karaoke。。。为你压惊,如何?。。。哈哈哈哈。。。

小路 said...

红菇,这类的骑士,不是每次都这样幸运的。。。我是该庆祝的。


武士衫,不管他是谁,都不该给公路使用者带来不便嘛。。。你要吃什么? 是不是加多一点点钱去中餐馆吃西餐呢? 不合逻辑咧!

小路 said...

我定了一座10人的, 够不够?

伍肆叁 said...

小路,没问题。是羊为中用啦!六、七十年代曾经流行一时,不用白不用。。。哈哈哈哈。。。

一座10人的,行!成交。。。见者有份。。。
呃呃。。。总该有个时间、地点吧?要不,哪儿有诚意?。。。哈哈哈哈。。。

俳优 said...

你的“给死”case有的打,万一需要上伐厅我就做你的无牌罗也吧。。。呵呵呵

小路 said...

武士衫,我们还能去那里? 可以给一窝疯闹的地方就只有几家而已,你选咯。。。不过千万不要选错地点,不然被赶就不好了,要玩得起的才可以哦!时间就随兴啦,想来就来。


笑长,你忘了你曾说过打棺尸是有钱人的玩意,我还没打就已经输给你这乌牌肉椰
啦!你真的是神蒜哦。

伍肆叁 said...

小路,你说的也是,543黯然神伤。。。

伍肆叁 said...

还是到楼上去看叶绿叶茂的好。。。。

小路 said...

再到楼上的楼上去看另一种叶子吧,我超喜欢的。